開幕慶,有買就有獎 首奬抽iPhone•名牌精品132項☆ 好禮奬不完

開幕慶滿額抽
開幕慶滿額抽
 
活動期間:即日起-2025/05/20
 

 

開幕慶,有買就有獎
首奬抽iPhone•名牌精品132項☆ 好禮奬不完
加會員 > 三重購物金 立即送

 

💖活動好康 💖

1.消費滿$500• 名牌精品狂歡抽  

首獎 iPhone 16 pro . 名牌海洋拉挪. 歐舒丹... 132項好禮奬不完。

開幕慶. 名牌精品試貴氣

(1) 購物滿額 $500,請記得註冊完成佳格家居會員成為「佳友」,奬項才能送到手唷!!

(2) 獎項:132 項奬禮。中奬機率高 !

  • 首獎 - iPhone 16 PRO 128G - 市價 36,900 - 1 名
  • 貳獎 - 海洋拉娜化妝水 200ML - 市價 7,600 - 6 名
  • 參獎 - L'OCCITANE 歐舒丹白皇后潔面慕絲霜 150ML - 市價 1,340 - 25 名
  • 肆獎 - 7-11 禮券 (面額 300 元) - 100 名
  • 普奬 - 人人有奬,參加就有獎!紅利金幣 200 點。

 

開幕慶, 132項名牌奬項

 

(3) 凡於 2025/5/20(二) 前下單,滿額 $500 付款完成,即有參加抽獎資格。

(4) 預訂於 2025/5/23(五) 14:00 抽奬,將公佈於佳格家居 FB和官網最新動態。

(5) 活動抽奬期間,如遇鑑賞期退貨者,即喪失抽奬及得奬資格。

(6) 奬品採寄送,約 6/5-6/16 期間送達。

2.三重購物金加碼送

三重送購物金

 

一重:官網加入會員,「佳友」見面禮 $100 紅利金幣。

二重:成為佳格家居 LINE 友,購物金 $25 可折現。

三重:參加抽奬資格者完成加入會員「佳友」,立即答謝禮 - 加碼 $250 紅利金幣至個人帳戶。

 

💖參加抽奬者,必看💖

請充分瞭解且願意完全遵守和同意如下活動辦法與各項規定細則。

【抽獎辦法】

參加者資格:於佳格家居公告活動期間至官方網站上加入會員並單筆訂單金額(扣除紅利後不含運費)超過新台幣 500 元,即可參加一次抽獎活動,訂單金額不可累計,滿額 $500 一張只得參加一次。

抽奬以[訂單編號]為中奬依據核對會員購買者名單,請會員註冊資訊必需清楚完整,利於通知中奬者與身份核對,避免會員資訊不完整恐有棄權喪失領奬遺憾。

2025/5/23 開獎日 14:00 於佳格家居粉絲專頁直播抽獎過程。開獎公布以參加者訂單編號(#四個數字)所對應的抽獎序號名單。

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以滿額 $500 之訂單購買者即可抽奬為門檻,購買越多次中奬機率越高。

 

【領獎辦法】

※5/23 線上直播抽/開獎,開獎日後一日於FB/ 官方網站最新動態公布中獎者名單。

※除公佈公告後, 佳格客服另陸續以E-mail、簡訊通知中獎者,請中獎者注意電子信箱、手機簡訊。寄送地址以會員資料為憑,得奬者變更到奬地址請主動客服申請,並出示得獎証明文件。

 

 

※領獎須知:

(1). 依循《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申報和扣繳所得稅。

本活動首獎獎品價值超過2萬元,得獎者依給付全額「預先扣繳」稅款,並請按實申報。

貳獎至肆奬者未超過2萬元者,不用扣繳,但仍需向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申報,並填寫免扣繳憑單。
請得獎者配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副本,配合申報資訊提供,並方能進行兌奬領取。

(2). 中奬者收到佳格家居簡訊、E-mail後,請中奬者截圖得獎序號及參加抽奬活動的滿額$500的訂單編號作為得奬依據核對。 並請附上身份証影本電子檔,作為得奬所得申報文件,匯整備齊請於2025.5.31前依得奬通知提供指定回覆處提供資訊與附檔,以利後續寄送獎品完成。

(3). 中奬者如要親自領取,領獎地址:桃園市龍潭區成功路136號 佳格國際有限公司。領奬時間: 2025.06.05-2025.06.16 09:00-14:00,逾時不候。領獎聯絡電話:03-4090219  , 諮詢和預約客服: @jia-ge

(4). 佳格國際有限公司承諾隱私權保護政策。

(5).普奬-參加抽奬活動, 人人有奬,己獲首奬~肆獎者除外,佳格官方附上紅利金幣$200 至您的會員帳戶。(於開獎完畢後陸續發送至會員帳戶,每位限領一次,6/16前完成發贈)

 

【備註-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佳格國際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正、延長、暫停、終止或解釋本活動之最終權利,並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2). 參加者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

(3). 如遇天災、地震、颱風、疫情、停電、罷工等因天災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日期與方式之權利且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

(4).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定,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參賽、抽獎及得獎資格,已中獎者則無效,並得追回獎品,參加者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成,需自行負擔,主辦單位對有關參加者或中獎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5). 所有領獎憑證(包括訂單號碼及訂單內容截圖、中獎者資料)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領獎憑證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領獎期間的領獎憑證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領獎資格。未依上述說明辦理領獎手續者(例如:資料錯誤或不全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6).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導致領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領獎,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7). 活動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冒用或盜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其中獎資格的權利,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訴追之責。

(8). 本活動贈送紅利金幣及購物金使用說明: • 購物金以紅利點數形式發放,每 1 點可折抵 1 元,結帳時單筆訂單最多可折抵總金額的 10%。 • 單筆消費滿 500 元獲得 250 元紅利金,以購物車結算金額為判定,不含運費、紅利抵用額。

(9).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中獎者為本國人,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中獎者依法需預繳10%稅金,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參加本活動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參加本活動者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1). 本活動網站係為成年人而設,若您同意未成年子女參加本活動,您需陪伴輔導未成年子女閱讀、瞭解抽獎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抽獎活動個資告知事項等相關規定,您及未成年子女並同意接受本活動相關規定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12).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且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國民身分證者,須提供戶籍謄本影本(須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與另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提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之證明文件(需簽名或蓋印)。

(13). 主辦單位對於中獎者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中獎者同意自行向獎品供應商詢問,主辦單位不負責本活動之首獎、貳獎、參獎、肆獎之保固責任,有關產品保固或維修等相關問題,請洽原廠辦理。

(14).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恕無法挑選,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將保留修正、停止及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活動相關修正訊息以本活動網站公告內容為準,恕不另行個別通知。且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以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之。

(15). 活動獎品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如中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16).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主辦單位保留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

(17). 參加者倘有違反本活動相關注意規範,即視同不具參加資格;中獎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則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不予給獎,如已給獎者,則應將獎項返還,該違反之中獎者並應就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損害賠償、商譽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負完全之賠償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8).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得獎者部分姓名。

(19). 本注意事項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補充修改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20). 本活動未盡事宜,係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補充之,如因本活動涉訟,係依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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